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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现市内医保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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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8 18: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昨天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全面开通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便利的服务,缓解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服务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门诊和住院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全市统一为15万元。


6月30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委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办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对象由民政部门确认,包括本市户籍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


服务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后,应当由个人在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的合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1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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