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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岗街道召开7.14火灾事故现场警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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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坛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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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6 14: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7月14日19:36分,笋岗南村5栋1楼发生瓶装煤气泄漏印发的初期火灾事故,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此次初期火灾事故的教训,7月15日,笋岗街道安委办组织辖区内6个社区的安全专干、网格员、全体楼长、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在事故现场召开警示会。6 E8 ?) \; \" \  y
      在警示会现场,所有参会人员分批查看了事故现场,了解事故过程,并分析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总结了后续瓶装煤气使用安全管理的措施。会中指出瓶装煤气安全管理责任人,应督促租户在使用瓶装煤气时必须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1、严禁使用黑煤气,必须使用正规的煤气公司提供的瓶装煤气。2、使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减压阀、煤气软管等部件,煤气灶具合格。3、煤气储量不能过大,应控制在2罐(15公斤每罐)以内。4、保证煤气使用区域的自然通风。5、具备一定的煤气火灾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的知识和能力。( }1 V/ B  p( A% Q0 T8 A6 L0 O
      笋岗街道要求大家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大于一切的思想,养成时刻注重消防安全工作的习惯和自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组织参会人员进入火灾现场观看及对大家的现场警示教育,使各单位参会人员深刻意识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意识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会对自己的经营的场所仔细进行检查,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排除一切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v1 W; Q8 m- x7 d( h0 S*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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