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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两个创新案例将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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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17:54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家园网讯:7月11日下午,深圳市基层人大创新案例研讨推进会举行,会议研究了各区人大上报的创新案例,并选出13个创新案例在全市推广。其中,罗湖区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和“政府投资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两个案例入选。

项目先评估后审议

未通过评估取消资格

2013年,罗湖区人大创新开展了政府投资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工作。首要的便是民生项目问需调研,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罗湖区政府投资民生项目决策运行机制的实施办法》和《深圳市罗湖区民生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由街道或职能部门申报民生项目,由区发改部门编制项目论证资料。

财政经济和城建环资工委根据申报的民生项目组建若干个调研组,深入项目建设涉及的社区视察,走访选民,并召开民主恳谈会,广泛征求相关行业、相关利益群体的建议意见,并与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完善民生项目论证方案。

随后人大召开评估论证会,并邀请市民代表和行业专家参加,作为评委进行票决。各申报部门竞争性陈述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参会评委现场向申报部门提问互动、辩论交锋,最后对全部申报项目进行票决,赞成票过评委半数的方可纳入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和其它政府投资计划一同提交人大会议表决。

由此,区人大对政府投资民生项目形成了一个从项目问需、收集民意、代表评估论证、事中跟踪监督、事后满意度测评的完整监督链条,既确保了民生项目前期立项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又确保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落实阶段的统一。

“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机制的创新点在于,政府投资民生项目人大代表评估论证是在项目上政府常务会审议之前进行的。未经人大代表评估论证通过的项目则不能再上政府常务会,也就取消了当年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资格。人大代表评估论证对民生项目的投资把了第一道关。“熊国伟表示,项目在问需调研阶段,人大代表可以直接提出项目并提交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参与评估论证。这个机制使代表在日常履职中对民生问题的建议可以直接进入民生项目立项环节。

政府预算进社区 

征求选民群众意见

罗湖区人大在学习借鉴香港议员履职和浙江温岭预算审查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创新监督方式,于2014年底开展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使财政预算监督走上了“破冰”之路。

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预算进社区以及预算执行跟踪三个阶段。在预算编制阶段,选择若干预算部门将预算编制成册并作详细说明,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部门预算的审议讨论。部门根据民主恳谈会的建议意见对预算进行修改后,和其他部门预算一起提交人大会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一个政府部门、一个街道作为参与式阳光预审的部门。

预算审议进社区即组织人大代表带着预算草案进社区“晒一晒”,征求社区居民对财政预算编制的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也根据工作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并邀请预算部门全程参与,回答代表和市民的提问,同时多种渠道收集代表和市民意见,汇总反馈给预算部门。预算部门要针对代表、市民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进行预算修改完善,并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报告修改情况,接受审议,审议通过后与其他部门预算一起提交区人大会议表决。

预算执行跟踪即对阳光预审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每年年中,接受阳光预审的部门要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上就预算的半年执行情况进行报告,次年则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对预算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合理的监督,同时还需要接受下年度的延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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