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布心花园三区近况”的情况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积极履行职责,8月19日安排工作人员对布心花园三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布心花园三区,由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布心屋村管理处负责物业管理,布心花园三区2栋2单元7层、8层楼梯休息平台天花板局部存在混凝土保护层脱落、钢筋锈蚀等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现场督促物业公司限期对2栋2单元7层、8层楼梯进行维修处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关于您反映的“海沙楼水泥石灰块室内房顶掉落触目惊心”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公共部位房屋安全隐患,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筹;对于住户室内安全隐患,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所有权物享有使用、处分权同时自担对所有权物的损坏、维护、养护责任。关于您反映的“区政府、街道办介入推进小区改造工作”的问题,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为辖区街道办事处,在申报之前,街道办事处需开展摸底调查,掌握辖区旧住宅区土地与建筑物信息、住房产权、房屋质量、周边公共配套设施、改造意愿等情况,筛选改造意愿强烈、实施条件成熟的旧住宅区,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界定,旧住宅区还须满足申报条件及棚户区界定标准,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法定图则的要求,并考虑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因素。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align=justify][align=justify]附件:现场照片[align=justify][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align=justify] ^+ R3 K0 ?# A. e; 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