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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东乐花园车位紧缺的问题长期存在,请问管理处能否根据条例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优先保障本小区业主车辆的停放呢?换句话说就是如何控制外来车辆占用车位呢?希望能把握好优先保障这一关键!
/ h* j' j! l$ q8 I8 l' @ 同时条例也明确了管理处必须对车位、车库使用情况予以公示,那么根据条例,管理处能否公示一下上个月日均进入小区的非月卡车辆有多少呢?停放时长超过6小时(即收费满10元)的车辆又有多少呢?还有在前面帖子里提到的扩建80多个车位的工程何时能完工投入使用呢?- G# o/ O+ Q& q" U: h& q
我们理解管理处对于限制外来车辆的压力,肯定会有不少商户以及部分住户提出反对意见,此次修订也给予管理处推出相关管理措施的法律基础,希望管理处能从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出发,保障小区主人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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