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2019年工作要点》(民发〔2019〕1号)关于“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部署要求,我市于2019年10月10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城通办”。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我登记处特将办理须知公布如下: 一、 办理方式。 二、 适用范围。 全市各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我市户籍居民跨区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涉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如有其他疑问请打热线电话:12349,0755-25608873。 特此公告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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