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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反馈一周了,还是没有解决,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我赞成垃圾分类,也愿意加入到分类的行列,可好的政策推行下来,落地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 x0 A4 |9 O' f8 m5 O6 R1.提倡垃圾分类,却没有建设垃圾场,直接将垃圾和垃圾成停放在高嘉花园次入口及小区外人行道路上,做着买卖垃圾的生意,经过时臭气熏天!. [+ Y+ W4 m7 |5 H
2.小区楼道垃圾也不收了,堆积成山,过去询问才告知说是政府通知,初衷是好的,垃圾也可以自行处理并分类,可原本包含在物业管理费当中的这项费用是否返还给业主,卫生不管了,费用却招收不误!一句话政府通知就搪塞过去了
{" L5 c/ O: Q2 T h3 O+ {& h3.第一条垃圾交易的地方就在新南警务室对面,看着都不管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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