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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黄贝街道北斗路新天地名居,因工作原因在该小区租住,小区车位紧张,非月卡车辆需排队等临时卡进入,后来要求办理通行证,排队期间有通行证车辆优先进入,都觉得比较合理。但是,昨晚(11月10日)开车回家时,被突然告知没有通行证的车辆不再允许入内,该规定11月8日开始执行,我是11月8日车开出后到10日才开回,但是在11月8日前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包括之前排队时没有任何物业人员告知,在小区也没看到有类似书面通知。问物业,物业表示这个不需要跟租户通知(一万个问号),表示我租住房子业主也不清楚,物业保安表示他不在业主委员会(还是业主群没有听清楚)群里就不会通知(此处再次1万个问号),微信是为了方便沟通,不是只能微信办公吧,房东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是有留手机号码的,那这个意义在哪?不需要跟租户通知,那租户是不是可以不用交物业管理费?
/ S2 _. R8 N, \再细问那怎样可以办理通行证,让房东过来协助办理可否,答复是不可以,业主只可以给自己的车办理通行证。也就是说,最后的结论是租户车辆不允许入内!
1 Q9 n2 T- T! c$ ]8 d: R4 }现在有两个疑问:1.小区不允许租户车辆进入是否合法? 2.物业公司在没有提前通知租户情况下直接拒绝租户进入,是否合理?
: J$ M/ ~3 ~; P+ \5 t跟律师朋友咨询过,首先这是不合法的,此外,深圳市政府大力推行的“租售同权”,如果连原本租户的合法权益都保障不了那推行租售同权岂不是个笑话,深圳市有大量的人员是租房,他们也是深圳市民,他们有很多人也是深圳人才引进进来的,他们不会去侵占他人利益,不需要特殊关照,但是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尊重与保障。点名该物业公司【深圳市光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W) Q# V) m- d) B&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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