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金岸商业裙楼的违规装修!是谁纵容! 11月15日,我们在罗湖家园网反映了《罗湖金岸商业裙楼装修就无人管理吗!》的问题 11月19日,我们收到南湖街道关于《试问!罗湖金岸商业裙楼装修就无人管理吗!》的投诉处理结果,当时我们感慨万分,即感到高兴之余,我们又感到的失望,街道办处理结果是(原文):收到投诉后,我街道执法队联合公共安全办现场检查,发现该处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停工整顿。罗湖金岸装修工程分三个阶段,一是外立面清洗工程,已于10月22日,按《罗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在街道办备案;第二阶段室内拆除工程,11月19日,我街道执法已责令实施单位按相关要求报备,目前正在办理手续中;第三阶段为室内装修,目前还未开工。我街道各部室正在依法积极履职。 11月21日,我们就南湖街道关于《试问!罗湖金岸商业裙楼装修就无人管理吗!》的投诉处理结果后,我们对街道办处理结果发表了我们的看法和意见,街道的处理回复,明显是避重就轻,不负责任的作法: 一、罗湖金岸商业裙楼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是否适合《罗湖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细则第三条款中第(一)明确规定:小散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罗湖金岸商业裙楼面积远远超过规定的装修面积,难道仅需备案这么简单吗!不需要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吗! 二、商业裙楼装修工程,一项完整的装修工作,分阶段进行装修、报备,明显是分拆工程装修,规避监管的作法,难道街道监管部门不清楚吗!另外:装修第一阶段:10月22日开始外立面清洗工程,难道是街道办欺骗我们,还是装修单位欺骗了政府部门,明白人都清楚:外立面清洗工程需要搭建外墙脚手架吗!清洗工作需要超过1个月的时间吗!纯粹是闭了眼睛说瞎话,太不负责任,欺骗老百姓! 三、大型商业裙楼装修,改变商业用途,是否需要召开业主大会,是否需要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动工施工,就此问题,街道办避而不谈,难道街道办包庇、袒护装修施工单位、业主委员会吗!《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项、物业改建、重建及附属设施需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方可装修施工,难道街道办不清楚吗!不要蒙蔽我们的知情权。若商业裙楼改变用途,日后影响了居民日常生活、居住环境,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会带来一系列的不和谐的矛盾和纠纷; 四、 11月19日街道执法队联合公共安全办现场检查金岸裙楼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已责令停工整顿!11月22日施工照旧,裙楼违规施工导致地下负一楼停车场楼面大面积漏水。 : p2 s5 @" ]7 `0 ~( K0 Z4 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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