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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跌跌不休: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在职人才引进业务分核准类和审批类两种,其中核准类是指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的人员;审批类是指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件的人员。核准类人才引进的办理目前是正常审批的,审批类人才引进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前期因指标未下达故暂停办理,该专项指标现已于2020年4月3日正式下达,目前已恢复正常办理。
另,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月23日发出《关于暂停人才引进审批类业务申报的通知》(链接:http://hrss.sz.gov.cn/tzgg/202001/t20200123_18992058.htm),自2020年2月1日下午5:00起,暂停申报全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批类业务,个人、呈报单位均不能新增申报在职人才引进审批类业务。业务重新开办时间另行通知。人才引进核准类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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