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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_# W5 `. W, T3 f, U( N6 H# f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答复如下:一、清水河中转仓于1986年由原外经贸部牵头投资兴建,中粮集团出资建设中转仓及相关配套设施,1987年投入使用,1989年移交由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深圳公司”)经营管理,中粮深圳公司是清水河中转仓的经营主体。二、中转仓搬迁遵循必须符合两大原则:一是国家商务部要求,中转仓搬迁必须遵循“先立后破”的原则,即必须在新仓建成并形成稳定供给能力后,才能拆除旧仓;二是符合海关总署关于中转仓活畜检验检疫相关规定。三、市区两级政府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进清水河中转仓搬迁工作:2005年提出坪地预选址方案,后因该选址不满足动物防疫要求而无法落地;2016年提出龙岗区预选址方案,后因该选址不符合该区功能规划、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和生态环境要求而无法落地;2018年,中转仓搬迁至深汕合作区方案因中转仓在功能上与园区不兼容而无法落地;2019年10月,罗湖区清水河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深入活畜中转仓现场进行全面摸底,对新址建设规划等政策要求和规范进行研究,提出了中粮深圳公司市场化选址以及中转仓异地搬迁的工作思路,区政府积极对接中粮深圳公司等单位,深入潜在选址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在临深区域、深圳海关管辖范围内,先后考察了23块潜力地块,但均因不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而无法落地。目前,市区两级政府已形成中转仓搬迁工作专班,拟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通力协作的搬迁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中转仓异地搬迁工作。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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