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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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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4 09: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当前,住房租赁市场进入活跃期。市住建局近日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提醒广大业主和租客要谨慎选择租赁机构、慎重选择房源、多方了解租金价格等,以规避租赁风险。

据悉,市住建局在业主委托出租、租客承租房屋、确定租赁价格、签订租赁合同、支付房屋租金、应对矛盾纠纷等环节提出相关担风险提示。

在租客承租房屋环节,租客要个人房源需细查,租客选择个人房东时,要查验房东身份证是否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记载的信息一致;与“二房东”签约的,还应要求其提供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一些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的房屋情况,此类房屋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能会给积分入户、积分入学带来不便,在租房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在确定租赁价格环节,业主和租客要多方了解周边租赁房屋租金价格,对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住房租赁机构要提高警惕,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莫贪图便宜,小心落入“套路租”陷阱。

此外,租赁双方当事人在确定租金的同时,还要约定其他需要支付的事项及计费标准、支付方式,并写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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