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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Y2 j1 h, c4 x; d* w
您好!关于您反映华达园一期的相关问题,我局已督促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日常共有设备设施维保工作,确保物业管理秩序正规,如若共有物业、共有设备设施需维修、更新、改造应当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
. y5 {. y4 d( j) [: i1 N$ H+ B. z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据查,华达园一期物业维修资金已办理定期交存,目前小区余额为583.24万元,无使用记录。
' U0 m- _8 M# {3 s5 K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共同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人数比例和业主所持投票权数比例。支出的资金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0 _0 j) W2 J$ ~& t* B- h3 Q3 K
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部分共有物业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该部分共有物业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不得与业主大会对物业共同共有部分作出的决定相抵触。支出的资金由该共有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1 b2 b3 @, S7 E华达园一期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 b, F/ Q. T( e$ _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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