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反映天玺1号小区原物业合同到期未按时撤离小区和小区A栋电梯空调损坏物业未及时维修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天玺1号小区物业的交接,区住房和建设局已于2020年7月27日向原物业深圳市天玺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出天玺1号物业管理区域并移交相关资料、资金和物品。逾期区住房建设局将依法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街道将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我街道告知管理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办理交接至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期间,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日常防护维修工作,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维修处理;2、制定突发应急方案,保证小区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3对于住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4、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坚持以“主动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态度实行文明管理,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三、关于小区电梯空调损坏问题,我街道于2020年9月16日向在管物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损坏的电梯空调进行维修,保障住户正常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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