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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检察为深圳水库撑起水源地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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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帖
发表于 2020-9-21 19: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深圳水库是连通深港的“生命线”,比经济特区的年龄还大,对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支撑不可取代,是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近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出台了《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打造“行政+检察”新机制,织密保护深圳水源地的“保护网”。
因水库周边自然生态非常脆弱,极易受到破坏,且库区面积广,一些违法行为也较隐蔽,给生态环境管理造成一定困难。经过长期探索与调研,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刻体会到:如果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仅限于办理个案,远远不足够,还需要推动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才能长效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近年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先后建立“人大+检察、社会+检察、法院+检察”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检察公益诉讼“罗湖模式”。
2020年,为了织牢水源地保护网,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联络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工作可能涉及的单位和部门,经过近半年时间的酝酿,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与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等涉及深圳水库生态环境的九家机关单位,就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会签了《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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