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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套!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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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0 22: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日,记者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已经开始。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有一千多套,受理时间是10月15日至10月28日。受理对象为辖区龙头企业和行业推荐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符合行业推荐标准但未在名单内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

  包括3个项目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包括深业泰富广场项目、朗华泊寓项目和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

  深业泰富广场项目位于罗湖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会处,本次供应913套,其中单间(约31㎡)162套、一房一厅(48-66㎡)534套、一房两厅(约58㎡)29套、两房一厅(约83㎡)14套、两房两厅(67-88㎡)174套。朗华泊寓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本次供应200套,其中单间(27-36㎡)17套、loft单间(45-50㎡)179套、两房一厅(约43㎡)4套。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位于罗湖区北环大道1028号,本次供应209套,其中一房两厅(57-65㎡)114套、两房两厅(63-94㎡)87套、三房两厅(约120㎡)8套。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职工以单身居民或家庭(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为主体通过所在单位提出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申请,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二是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三是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四是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的企业,请于规定时间内向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区住房建设局汇总企业需求后,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配额方案,报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后续手续。

  相关部门将不定期

  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申请单位须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同时入住人员须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由区住房建设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承租期间,区住房建设局会同相关单位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企业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经咨询龙岗区教育局,朗华泊寓项目无法划定学区、无学位配套)。因本次企业人才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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