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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点半”活动有新规!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每生每年...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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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1 22: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1月2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家长和学生的福利来了!日前,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对我市学校实施的“四点半活动”做出新规定,计划面向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服务内容包括校本课程、社团活动、学生自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购买校外社会机构课程、就近开展的校外活动等。经费标准从目前的每生每年350元提升至1000元。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

据记者了解,市教育局于2015年起开展“四点半活动”试点工作,先后有320所学校成为“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与认可。为了继续做好该项工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减轻广大家长接送孩子的生活压力,市教育局经过调研并召开多轮征求意见会议,形成《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为了与国家及省相关项目名称统一,“四点半活动”的名称将改为“课后延时服务”,项目主体由引入的校外社会机构转位给学校。服务对象是面向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校生,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情况确定,原则上安排上课日的下午,延长2个课时。

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

至于课后延时服务的内容,学校可根据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关要求,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包括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的社团活动与校本课程,开展学生自主作业、教师答疑辅导等学习活动;整合资源,按规范程序适当引入社会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以及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宫、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活动。《意见》同时强调,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不得给学生布置任何形式的作业,不得统一补课或变相统一补课,违规者将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鼓励和支持本校教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

与过去的“四点半活动”不同,“课后延时服务”鼓励和支持本校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不得挂靠社会机构。学校遴选社会机构或外聘教师,要把好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社会机构招标或校外教师聘任公示及报备制度。招标或相关费用支出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引入社会机构服务课程不得超过费用总量的50%。

经费保障方面,各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专项经费预算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作为控制数,并实行项目管理编报。公办学校按项目纳入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经费预算,纳入教育行政部门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并由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至民办学校三方共管账户。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25日前: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deyutiyi@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为准确送达,建议使用EMS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77室,邮政编码:518035,收件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邮戳时间准),并在封面注明“课后延时服务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81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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