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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税务局公职律师三“度”展示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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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4 20: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近年来,罗湖区税务局深耕税收法治建设,大力培养税收法律人才,注重用法制力量助力税收事业发展。尤其是今年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罗湖区税务局在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跟踪落实、争议解决等方面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帮助企业快速便捷享受政策红利,解决企业发展实际问题,充分发挥税务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

  政策落实有力度

  “税务局的公职律师很‘靠谱’!”深圳市建之清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黄柳娟对罗湖区税务局的公职律师团队赞不绝口。

  深圳市建之清洁有限公司相应政策号召,招聘了残疾人员工,但是因为复工复产后业务繁忙,再加上对政策不甚了解,一直没有申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罗湖税务部门主动联系企业讲解政策,还配套辅导了申报、退税等办税流程。当财务负责人黄柳娟了解到,这位热情服务、业务扎实的辅导人员是一名公职律师后,更是心怀感激:“税务机关越来越贴心,不仅政策讲解很清晰,还对法律问题也了如指掌,让我们倍感温暖。”

  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投递”,确保企业应享尽享,政策落实才能彰显力度。罗湖区税务局法制部门组建了由公职律师牵头的政策落实督办小组,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应享未享优惠政策纳税人疑点数据,有指向性地为纳税人开展定向辅导。

  税法执行有温度

  在应对涉税争议时,除了依靠严谨的法律条文,有时候也需要别样的思路。罗湖区税务局公职律师团队从争议源头着手,立足法律规定,重视纳税人合理诉求,凭借专业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经验寻找解决纳税人诉求的最佳方式,使税法执行有温度。

  “公职律师详细地说明了税法的规定和原则,也为完善公司财税方面的管理提供了建议和帮助。”深圳市某信息咨询公司代理人安女士忍不住点头称赞:“之前由于对法律和政策的了解有限,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决定不理解,现在误解消除了,我们也打算撤回复议申请了。”

  原来,去年9月,该公司认为自身可以适用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相应的纳税申报并缴纳了税款。但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无法提交符合该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的有关资料,需补充申报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该公司误认为当期申报纳税意味着税务机关已经在当时对其申报材料予以审核通过,不应由自身承担错误申报的责任,因此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接到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负责案件应对的公职律师团队一面分析案情,一面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充分了解诉求,交换认识和意见。公职律师团队成员张红萍向记者介绍,“掌握案情和有关法律规定之后,我们坦诚、耐心地和纳税人进行沟通,向其详细说明纳税申报、优惠享受过程中纳税人自主申报、自己负责的法律原则和有关规定,通过充分说理真正取得纳税人的理解,从而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执法分析有深度

  近年来,罗湖区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执法方式,在各项工作中积极调动公职律师参与,以法制力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据了解,罗湖区税务局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组建了以公职律师为首的法制审核团队。在对退税业务进行法制审核过程中,公职律师团队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梳理企业资料与政策条款,对退税合法性进行把控,不仅提升了审批效率,也提高了审核准确性。

  “区局公职律师对退税流程进行法制审核,有效加强了税收执法和服务规范性,让税务干部放心让企业舒心。”罗湖区局某税源管理科执法员冯欣说道。

  罗湖区局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专业性作用,让税法执行有温度,让政策落实有力度。“接下来,罗湖区局将更加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更加精准有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援企稳岗抗疫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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