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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居委会第九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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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8 17:38 |显示全部楼层
立新居委会第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2号)
    经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东门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我居委会《立新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公布。
     
                                                                                                                                              立新居委会第九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O二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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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经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街道(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制定本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和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设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区工作,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4. 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新任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 符合参选居民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的。
2、丧失行为能力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具备参选居民资格的。
二、选举方式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居民 直接选举 方式。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2 名、副主任候选人 2 名、委员候选人 4 名。
三、提名候选人
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议,居民推荐、个人自荐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候选人。
四、选举日、选举地点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日为 2021年1月19日 ,各票箱统一在 1月19日9点启用,1月19日17点结束投票。
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会场地点在 罗湖区立新路立新花园四栋一楼。
五、参选居民登记
(一)参选居民登记
以下几类人员可以登记成为本届参加选举居民: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计算参选居民年龄的时间,以投票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登记为准。
2) 政治条件: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这里以法院的判决书为认定标准,犯罪嫌疑人如果还未被判定剥夺政治权利,则仍然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属地条件。有三类居民:1、户籍地在本居委会的居民;2、在本社区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者;3、户籍地不在本居委会,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自愿申请参加选举且经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居民。对于后两类居民,必须填写书面承诺书表示自愿参加居住地居委会选举且不参加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选举。其中:
①户籍在本居委会范围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②户籍不在本居委会的居民,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可提供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如本人持有的国土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明或出租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书面承诺书;
③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包括在本社区党委、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工作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或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工作单位(或组织)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以及书面承诺书。
④本届选民登记时间为 2020年12月27日上午9时到12月29日下午18时截止;选民登记地点:罗湖区立新路立新花园4栋一楼(立新居委会)。
⑤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以下简称“参选居民”)名单,从2020年12月30日起开始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六、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推选
本社区设居民小组 5个,推选居民代表 50名,居民小组长 5名。
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按照简单多数的原则,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产生。
召开居民小组会议由所在居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每户派代表参加,过半数人员参加有效。
七、 “三票”人员、公共代写人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本届选举设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公共代写等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总监票人:张福坤;
监票人:周建英、刘亚彩、周双玲;
计票人:邹丽丽、谢丹湖、戴新强;
唱票人:王静宜、纪志立、喻惠;
公共代写人:叶加臻;
其他选举工作人员:吕波、李科成、高雪辉等。
八、 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
需要委托投票的参选居民,自参选居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六日内,由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提供相关证件和书面委托书到社区选举委员会办理委托投票。只能委托近亲属投票,每一人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张。
这项工作由张福坤负责。
经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为方便在选举日因身体行动不便的参选居民参加投票,本居委会设立1个流动票箱,1个票箱按要求设3名监票人,分别为:周建英、刘亚彩、周双玲。
设立秘密写票处
中心投票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参选居民在秘密写票处写票。本次选举共设秘密写票处1处,地点在 罗湖区立新花园四栋一楼(立新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这项工作由叶加臻负责。
九、选票、投票规则
(一)选票的印制
由街道统一监制,加盖社区选举委员会印章的有效。(选票可印上职务和候选人姓名。)
(二)选票的填写
按照选票上规定的符号进行填写,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另选他人。规定有效票、无效票的认定方法。
1) 有效票(包括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的认定)。
2) 无效票(包括空白选票、不按规定写的选票)。
(三) 选举结果的确认
所投票数(以票箱收回票数计算)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且超过参选居民或户的代表的过半数或者居民代表的所投票数三分之二选举有效。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认当选人。所得票数相同的,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当日或者三日内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 其他规定情形
上述规定之外的情形,由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判定;争议较大的,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十、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
根据有关规定,本届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 3 名,其中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委员 1名。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接受街道(乡镇)及区(市、县)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②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社区居民;
③身体健康,热心公益,协调议事能力较强。
④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社区党组织成员中不兼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委员或者本社区党员担任,其他成员中应当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区会计员、出纳员等不得担任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推选办法
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具体名额和推选方式由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如社区选举委员会已经终止运作的,由社区党组织主持),由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提出建议人选,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经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排序确定当选。当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因故出现缺额时,可按照原推选得票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补选补选。
十一、突发性、群体性等重大事件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程安排
                             立新社区选举委员会(公章)
                202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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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序号
具体日期
会议
公告
工作安排
实施主体
备注
第1、2天
12月17日
1次居民代表会议
第1号
社区党委主持推选,提出建议名单【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
社区党委
第3-4天
12月19日
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5天
12月21日
2次居民代表会议
1.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方案。
居民选举委员会
2.方案报街道备案
第5天
12月21日
第2号
公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6天
12月22日
第3号
第9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通知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6-10天
12月22-26日
广泛宣传、一封信、宣传栏、设立选举工作咨询点,挂横幅到小区摆台宣传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1天
12月27日
选民登记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4天
12月30日
第4号
公布选民名单(第一次)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5天
12月 31日
第5号
发布推选居民代表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6号
发布推选居民小组长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7号
发布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公告,【提名名额、提名办法、候选人资格条件】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5天
12月31日
办理委托投票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5天
12月 31日
社区党委提出建议名单(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委候选人)
社区党委
第15-19天
12月31日-1月4日
做好候选人提名登记(个人自荐、居民推荐)
第19天
1月4日
审核候选人自荐、推荐、建议人选材料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20天
1月5日
第8号
审核并公告办理委托投票情况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23天
1月8日
第9号
公布候选人推荐、自荐、建议名单(初步候选人名单 )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27天
1月12日
第3次居民代表会议(旧代表)
第10号
举手表决方式选举居民代表,并发布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1号
举手表决方式选举居民小组长,并发布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4次居民代表会议(新代表)
第12号
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初步候选人进行选举,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资格审查并发布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1月15日前
加公告
发布提名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公告【提名名额、提名办法、候选人资格条件】公告(有意愿参选的居民在推选日10日前向居民选举委员 会提出书面参选意愿)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29天
1月14日
第13号
公布选民修正名单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14号
公布选举时间、地点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30天
1月15日
公布竞职资料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34天
1月19日
选举大会
第15号
召开选举投票大会,公布当选结果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35天
1月20日
第16号
社区党委提出监督委员会建议名单,公布参选人员名单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40天
1月25日
5次居民代表会议
第17号
推选监督委员,并公布名单
居民选举委员会
第41天
1月26日
新旧班子交接,整理换届资料,书面总结选举工作情况
居民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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