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社区居委会第九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7号) 按照本社区选举实施方案,本社区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有候选人选举方式,现就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4日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自荐和推荐登记工作,地点为:立新花园13栋G层(立新社区工作站)。 2021年1月12日14时30分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地点为:立新花园13栋G层(立新社区工作站)。 二、候选人名额 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根据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为主任2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三、候选人资格条件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 (3)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社区工作,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4)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新任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符合参选居民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的。 (2)丧失行为能力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政策的。 (4)不具备参选居民资格的。 四、提名方式 (1)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议。 (2)个人自荐。 (3)居民自荐。 五、有关要求 1、希望居民互相转告,支持符合条件的居民踊跃自荐,或者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居民为候选人。 2、请参选居民届时参加居民代表会议,推选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 立新社区居委会居民选举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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