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社区居委会推选第九届居民代表大会的通知
5 y% ~+ C5 G5 @0 Y' G( M各位居民: 我社区居委会将召开居民大会,推选立新社区居委会第九届居民代表。 召开地点:立新花园13栋G层立新社区工作站会议室 召开时间:2021年1月7日下午2:30时 联系电话:82172639 现将居民代表需要具备的条件及需要履行的职责宣告如下: 居民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18周岁以上的有选举权的居民;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公道正派; (三)愿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四)热心社区公共事务; (五)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 提倡将热心公益事业、有责任感的党员、团员、公职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选举为居民代表,如楼栋长、居民议事会成员、社区服务组织负责人等。 居民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参加居民会议,代表居民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代表居民对居委会自治事务进行讨论决定; (二)及时向本小组居民传达居民会议的决定; (三)及时向居民会议反映本小组居民的意见建议。 4 f; `- q( H5 W1 W3 P
欢迎各位居民前来参与! m1 i) i+ Y! X. j5 `5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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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M. l, s3 {0 |# g @ 立新社区居委会第九届选举委员会 二O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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