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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法院获评 “全国优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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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19:47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昨日从罗湖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罗湖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据了解,罗湖法院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最早的基层法院,曾审理了全国首宗股票纠纷案等诸多全国第一性质的案件,2001年即成立全国首家“速裁法庭”,推行一系列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罗湖法院重拾攻坚克难精神,重燃敢闯敢试激情,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办案主业、司法改革、服务大局、队伍建设,促使“老先进”焕发新活力。2016-2020年,办结28.65万件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得到社会各界好评。近5年工作报告在辖区人代会上平均赞成率达98.6%。5年来,罗湖法院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民三庭)等荣誉,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杨俊洁以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卢颖红等先进人物。此次,罗湖法院再获殊荣,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据介绍,2016-2020年,罗湖法院受理案件29.1万余件,收案量从2016年的3.74万件增至2020年的8.31万件。罗湖法院以“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改革为主线,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出台22万余字的《民商事案件审判指引》、10万余字的《司法辅助工作手册》,实现司法裁判与辅助工作规范化。近5年结案28.65万件,法官人均结案从2016年的270.66件增至2020年的615.71件。

罗湖法院2016年即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明确庭长管理职权的规定》,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也做到“放权而不放任”。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显著,2017年与深圳全市其他法院一道被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并被深圳市中级法院评为“繁简分流工作标兵单位”。

2017年起,打破民商事部门案件类型特定化的限制,罗湖法院设立速裁、普通、专业团队,均办理各类型民商事案件(婚姻家事、知产案件除外),随机分案、均衡办案,完善配套机制保障裁判标准统一,建立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有效激发干警积极性,一审发改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与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实现“两降两升”。

罗湖法院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8年即启动刑案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积极开展“鹰眼执行综合应用平台”“电子卷宗系统”等试点工作,以智能化助力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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