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其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精神,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关文件,就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推进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结合本社区实际,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通过并经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职数和资格 (一) 人员配备 社区居民议事会是社区层面的自治议事机构,翠岭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总数为15人,具体组成为:社区党委议事员2名、社区居委会议事员1名、人大代表议事员1名、社区企事业单位议事员2名,社区居民议事员9名。 (二) 任职条件 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 3、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4、遵守议事规则,熟悉议事程序; 5、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辖区社区建设工作且有一定空余时间; 6、善于听取和反映居民群众的要求和建议。
) r: y3 m1 \: d0 I 二、选举方式 本届社区居民议事会换届选举实行召开居民代表大会选举方式。其中,社区党委议事员2名、社区居委会议事员1名、人大代表议事员1名、社区企事业单位议事员2名,社区居民议事员9名。 三、提名候选人 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议,“两委”联席会推荐、个人自愿报名候选人,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审核方式提名候选人。 四、选举日、选举地点 本届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选举日为2021年4月5日,在翠岭社区工作站会议室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 五、参选居民登记 本届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以下简称“参选居民”)名单,从2021年3月25日起开始通过罗湖社区家园网、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等方式向议事会成员及全社区居民公布。 六、选票、投票规则 (一)选票的印制 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监制,加盖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的有效。 (二)选票的填写 按照选票上规定的符号进行填写,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另选他人。规定有效票、无效票的认定方法。 (1)有效票(包括全部正确选票、部分正确选票、部分人名清楚选票的认定)。 (2)无效票(包括空白选票、不按规定写的选票。) (三)选举结果的确认 所投票数(以票箱收回票数计算)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且超过居民代表的所投票数三分之二选举有效。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按照得票多少顺序确认当选人。所得票数相同的,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在当日或者三日内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其它规定情形 上述规定之外的情形,由社区“两委”联席会进行判定;争议较大的,可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翠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1年1月10日 / \) F6 ~6 U/ S) k- F&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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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y- q" H$ L/ v( n/ V& E5 L- Y1 H) y 本帖最后由 翠岭社区发言人 于 2021-3-15 10:42 编辑 9 D' [* p6 g8 x+ I" \1 C a)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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