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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O. Q/ j5 ~9 Y ~* k7 _0 L$ I& L5 l
# v+ s6 y3 p0 p1 _: }一、规划的幼儿园地块位于H410-0001宗地。经查,H410-0001宗地已签订深地合字(92)231号《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合同书》,受让方为深圳市住宅工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面积为556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30年,从199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17日止。该宗地有办理产权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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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核法定图则,H410-0001宗地位于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法定图则,其中有3533.41平方米为规划的二类幼托用地(07-18地块),剩余用地为规划的道路用地。根据法定图则管控要求,法定图则所确定的用地性质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已建的合法建筑与法定图则规定的用地性质不符的,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或重建,须按法定图则规定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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