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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 P! Z, [4 b; E+ c1 b$ O
您好!您反映的“罗湖人民北路128小区一业主家楼体歪了出现裂缝”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4 E* W& x+ e$ P. Y) B6 p7 P5 g' Z
2022年10月12日下午,我局安排技术人员会同东门街道办、小区物业管理处现场检查了128大院,因未提供具体裂痕位置,技术人员对128大院进行了整体巡查,暂未发现因地基基础沉降引起楼体倾斜、开裂的情形。我局已现场要求物业管理处加强巡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辖区街道办事处。
& H$ \6 o, ?6 {1 S; `& [: H根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或者公有房屋管理单位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后,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危险房屋及时治理、解危。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自主管理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
3 L9 E* @3 d& [" U9 H- O4 f. B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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