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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下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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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0 14: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提高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住院“报销”起付线与比例作出调整、
增加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公布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办法》)
公众可在2022年12月16日前提出意见

职工医保三档整合至二档
《办法》对深圳现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框架及名称进行调整。
一是将现行的职工居民医保“一体化”制度调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一档、二档两种形式,原基本医疗保险三档整合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二是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修改为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依旧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

下调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在参保筹资方面 ,《办法》作出多项调整

01扩大参保人员范围
非深圳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亦可参加医保的同时,降低少儿医保参保门槛,取消非深圳户籍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参保条件限制,不再要求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满一年。

02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下调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参考深圳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缴费基础将在该数值的60%-300%间浮动减轻职工医保一档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负担

职工医保二档的缴费基数,调整为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缴费比例按省统一最低标准执行。

居民医保的缴费基数,调整为深圳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缴费比例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一般参保人仅需按照缴费基数的1.8%按月缴费,并适当减轻少儿、大学生的缴费负担。


提高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住院“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挂钩

在医保待遇方面
《办法》作出多项完善
01针对职工医保一档
规定参保人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确定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按照有关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规定执行。

02针对职工医保二档和居民医保
提高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年度支付限额,最高不超过深圳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5%,进一步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就医需求。

在住院待遇方面
住院起付线、基金支付比例
作出差异化规定
与医院级别挂钩


01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
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300元,二级医院为600元,三级医院为900元

02起付线以上部分
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根据参保档次与参保医院级别支付。
职工医保一档、二档分别为,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4%、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2%、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同为9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同为95%。
居民医保,在一级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1%,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年满60岁及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5%。

在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方面
增加异地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新增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类型
提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水平
更好保障参保人权益

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下调

在大病保险方面
《办法》体现了更多人文关怀

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更名为大病保险,下调缴费标准,降低企业和个人负担。大病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缴费基数的0.05%按月缴费。

在待遇上,对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当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仍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进行“二次支付”,并对医疗救助对象适当倾斜,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大额医疗费用支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
可以在2022年12月16日前
通过以下方式
对《办法》提出意见

(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题”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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