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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 b7 F: M4 @7 ?6 Q X 您好,我办于2020年8月7日上午9点约见您,据您反馈因区住建局单位下发的项目,由施工队负责修缮墙体,导致天台出现裂缝,黑斑等现象。您认为直接责任属于区住建局,并提供相关责任部门电话,我办于当日上午10时许致电区住建局、新东升物业及施工单位。区住建局反馈当时事发项目范畴不属于天台,天台隔热层破坏为自然老化现象,不属于人为破坏,其给出以下四点解决方案:1、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责使用本体维修金对天台墙体进行修复;2、向街道申请民生微实事工程进行修复;3、等区住建局下次整体修缮项目对天台进行修复,但时间不予肯定;4、建议其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其纠纷。并表示自己并不是责任主体,且不愿意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拒绝调解,调解组织不得强制调解,我办建议您采取区住建局提供的四种方案依法维权,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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