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授权发布:
您好,您的意见我局已收到,经向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该队收到后,高度重视,立刻开展行动。12月10日上午,该队出动执法人员4人,上午10点41分到达案发地点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天景山庄东区18栋公共道路附近,对狗主人和被咬伤当事人进行具体细节核查。经查,狗主人已承担被咬伤当事人打疫苗和相关治疗费用,但两条狗均未办理狗证,执法人员对两条狗实施暂扣。随后,执法人员与被咬当事人耐心沟通交流,当事人积极配合,对执法人员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查看更多问政答复请点击进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