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为万象城和地王大厦十字路口一带深南大道人行道上。这是短暂停留不超过五分钟所记录的未备案电动车行驶的一幕。这个牌子距上次看到树立放置已经超过好几个月,但是牌子所警告的“全天禁止未备案电动车在深南大道行驶”仍然屡禁不止,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如何进行处罚,还是立个牌子就算了?没有备案的电动车对于行人是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既然有相关条款就必须落实到位!. O. c% l' y' s A4 s
为保证市民行人的安全,任何不备案的借口都不能接受!备案是加强路面行驶教育和方便管理的有效手段,希望政府在查处监管教育无备案电动车辆的同时,让剩下还没有开展备案的区域开展备案,加速建设非机动车道路,既然政府定性电动车为非机动车,那非机动车就应该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而不是在人行道上行驶,电动车并不是人体的脚,他是“车辆”,导致目前现状的,不应该怪行人,不应该怪电动车主,而是怪政府的非机动车道路不完善!这事情应该大家都积极主动配合,该备案的积极备案学习,该监管查处的尽到职责,该加速城建的快马加鞭,果断积极!2 R4 v! u# k9 N$ I, E' 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