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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落实桐景花园业主大会开展工作,更好落实桐景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后续工作。2020年6月12日下午,莲花社区工作站组织桐景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在莲花社区工作站召开桐景花园业主大会第四次筹备组会议。 会议上,通报了桐景花园业主大会第三次筹备组会议新增七条议事规则咨询上级部门的意见;及告知桐景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在新成立的桐景花园业主委员会将不设副主任一职。并且商讨筹备组接下来的各项工作,包括宣传工作、业主参选工作等。筹备组组长马殿光同志再一次要求,本次桐景花园业主大会务必在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框架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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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莲花社区发言人 于 2020-6-15 17: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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