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 J: U; ?# e! e' B 经核查,罗湖区东门街道华隆园系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成,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A、B、C座第三层总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共47间房,房间总面积约为800平方米。其中,A座、B座共有房间37间,现为管理处办公室及员工宿舍等管理用房,C座共有10间房,现为开发商飞龙置业发展公司办公用房。执法员已依法向相关负责人制发了相关法律文书。下一步,执法员将依法依规跟进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罗湖区东门街道翠园街38号华隆园小区,系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建设,物业管理单位为深圳市志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未取得规划验收许可,第三层为开发商和管理处办公用房及员工宿舍,部分空置,共有房间47间,建筑面积约865.8平方米,系开发商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于2003年。根据案件调查事实,华隆园项目第三层为架空层,当事人涉嫌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我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于2020年11月30日向当事人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并依法送达。根据当事人提起听证申请,我街道执法人员协同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法制科于2021年1月22日依法举行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理由,制作听证报告,并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补充调查,案件经区规土局法制审核,于2021年10月26日向当事人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9 p$ c4 I( I x3 E6 N; \ 当事人深圳厦飞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提起申诉及诉讼请求,表示积极配合整改,根据相关法律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已于2021年11月19日自行拆除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北华隆园第三层B座违法建设的房屋,拆除面积约407.6平方米,并提交A座及C座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情况说明》。 4 C) V. X j! Z! j下一步,我街道将加大该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违建回潮现象,确保违建“零增量”。7 m1 T6 e. I+ z% _9 _#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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