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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减负,应当推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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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2 17: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要制定 “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谁给教师安排了非教学任务就向谁问责。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接收了非教学任务,同样要进行问责。依据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处。

从填写各类繁琐的行政表格,到参与各种与教育教学无直接关联的会议和活动;从承担社区街道或乡镇行政机构委派的各项社会性事务,到应对各种检查……近日,有媒体记者采访北京、山东、湖南等地多名中小学教师发现,在国家三令五申强调教师减负的情况下,各种各样的非教育教学任务依旧沉重,压得一些教师喘不过气来。

当教师被大量非教学任务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用于备课、批改作业、与学生交流互动以及自我提升的时间就会被大大压缩。长此以往,教学效果难以保证,学生的成长也会受到阻碍。针对中小学教师承担过多非教育教学任务、身心压力过大、教学质量下降等问题,相关部门已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予以整治。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学校,种种减负举措的落地却总是不如人意,有许多仅停留在文件层面,不少中小学教师面对的应付检查评比、填表格写材料等额外任务依旧非常繁重。

教师的非教学任务怎样才能削减下来?方法途径有很多,比如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入校任务准入清单等。笔者以为,最为实用且最具成效的当属落实 “问责制”。

首先,要制定 “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谁给教师安排了非教学任务就向谁问责。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接收了非教学任务,同样要进行问责。依据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处。

其次,要赋予老师举报的权利和渠道。教师面对非教学任务,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明确哪个部门受理,同时要以制度督促受理部门认真对待教师的投诉,及时进行处理、给予反馈。

落实 “问责制”, 能够对相关单位发挥一定的约束作用。以往常常向教育部门、学校下达加重教师负担指令的单位,会因此受到切实的约束。同时, “问责制”也有利于构建教育管理更科学的长效机制。

落实 “问责制” 是教师减负的关键所在,问责到底,才能够把教师的沉重负担削减下来,让教师能够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为培育更多优秀的人才贡献自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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