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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6名群众参与处置一漏油事件初级险情获10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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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2 09: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3月9日,罗湖区发生一起货车漏油事件,所幸加油站及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抢险救援,及时疏散民众,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初级险情处置,将漏油事件对交通、环境、附近居民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近日,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核实了这一起参与初级险情处置的实际情况,决定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分别给柯海钊、王彩芝、饶伟霞等6人给予集体奖励,共计10000元。

此外,《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据了解,《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的人员,最高可获得50000元奖金。

6名群众参与初级险情处置获10000元奖励

今年3月9日中午12时,罗湖区文华社区锦联路一跨境货车油箱与路边石块发生剐蹭,导致油箱内柴油约400升泄漏,污染了锦联路两条行车道路。


拉警戒线、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分队……据了解,泄漏事件发生后,市民黄潘生立刻向应急管理单位汇报,并主动对受污染区域拉起警戒线,疏散现场市民。此外,中石化罗湖经营部接到应急救援任务后,第一时间启动漏油应急处置预案,立即调派布心、标准、东方等三家中石化加油站的柯海钊、王彩芝、饶伟霞、杨伟明、潘启群等5名员工,组成应急分队赶赴事件现场,对车道、下水道等受污染的区域,开展吸油处置工作,并喷洒化油剂对其进行稀释处理。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该漏油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将漏油事件对交通、环境、以及附近居民的影响降到了最小。为此,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罗湖区应急管理局从初级险情处置的实际情况,对柯海钊、王彩芝、饶伟霞等6人给予集体奖励,共计10000元。

《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

2017年1月1日,《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正式施行。据了解,该办法由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加强罗湖区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市民参与安全管理,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等。


什么是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据悉,《办法》中的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是指在事故发生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之前、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使生命或财产在一定程度上免受损失的人员。

目前,《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据了解,初期险情处置者和义务应急救援参与者经审核确认,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一人参与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的,奖励标准一般为5000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10000~30000元;两人以上(含本数)参与到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中的,视为集体事件,予以集体奖励,奖励标准一般为10000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2000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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