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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0 q% I- D' z8 i6 O c
您好,您反映比华利山庄相关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4 i" E7 r% X3 S7 T+ D' g$ B一、关于架空层地面塌陷修复问题* G6 s# U2 r; G$ b- D5 b5 f, @: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七条:物业共同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人数比例和业主所持投票权数比例。支出的资金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部分共有物业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该部分共有物业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不得与业主大会对物业共同共有部分作出的决定相抵触。支出的资金由该共有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比华利山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6 L) F; U& P$ d" F3 B2 ^二、关于房屋安全问题) s/ v+ f2 `% E& m
11月18日,我局会同物业管理处现场检查。比华利山庄1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由深圳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经现场初步检查,比华利山庄1栋一楼架空层(物业公共区域)部分梁、板、柱出现粉刷层、混凝土保护层脱落、钢筋锈蚀情况。
: V4 n9 @7 D" |1 n9 K2 Q依据《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第十三条:“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实行委托管理的,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单位按照约定实施,并建立相应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自主管理的,由房屋安全责任人共同承担。”一楼架空层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物业管理处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共有物业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需承担相关费用的,可以按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6 u6 W7 Z6 o1 |6 u5 F; _# [我局已督促比华利山庄物业管理处,做好隐患区域安全警戒及巡查,及时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情况。同时,据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反馈,绿化带垃圾已清理完毕,如仍未清理,您可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反映。
0 G7 f$ Z' G5 k8 H, ]% b+ j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l( R, N* 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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