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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公告 (第1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关于推进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社区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经集体讨论确定下列人员为本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陈少斌; 副主任:林秋兰; 委员:陈茜、谭新华、方银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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