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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街道螺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 8 P4 \5 a" b! ]# m/ X1 T/ F8 o
委员会成员公告 (第001号)
. r, z7 a- D. P% `6 S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关于推进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的通知》,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本社区于2022年8月9日通过发动辖区单位、居民广泛参与,在充分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建议人选,经集体讨论确定下列人员为本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骆艺; 副主任:白洪波; 委员:王梅、李苑、钟媚娜。 特此公告。 8 ], T: }1 y! `: t1 Z3 N# ?( A
螺岭社区居委会 202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