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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批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广东三地开展试点,优化升级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试点政策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得到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与热烈反响,多家银企积极咨询政策。6月30日,深圳人行、深圳外汇局正式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文件印发当日,福田某高科技上市公司、全球指纹识别方案主要供应商成为深圳首家完成试点业务备案的企业。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
01优化整合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政策要求,惠及更多企业。02
增大企业跨境资金运营自由度,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03支持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04简化备案流程及资金使用相关材料审核。试点的实施,是总行、总局支持深圳高水平开放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和全球化运营,为深圳总部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试点的落地,与2021年开展的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共同构建了深圳“本外币合一、高低版搭配”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政策体系。 下一步,深圳人行、深圳外汇局将在总行、总局的指导下,推动试点落实落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来源:深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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