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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菲 滨苑社区老年人协会 由罗湖区老协主办,桂园街道老协协办的2024年罗湖区老年人协会“九九学堂”讲座,“留下慈爱,传承家风”——生前预嘱与继承法宣讲活动,5月7日下午,在鸿隆世纪广场 B 座党群服务中心一楼举行。
; Y; ]+ ^4 m8 e 讲座由邵桂玲会长进行专题授课。《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第七十八条提及的生前预嘱是我国首个将生前预嘱以立法形式确立的条款,深圳成为我国首个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 生前预嘱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事先订立的,明确其在患有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可自主决定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脏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医疗措施的指示文件。 生前遗嘱不单单是家族财富传承的一种方式,更是体现对家庭的责任与担当!还有对子女的爱!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它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安排身后事务的法律文件,它涉及的是身后事。比如:我离世后,遗产的分配,房子给谁;也包括未成年孩子或老人由谁抚养、赡养。这些身后事大多与他人相关。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 遗嘱是实现家庭财产,由上一代传承给下一代,最基本、最重要的、作为兜底的法律工具。 建设幸福家庭已经成为国家和人民的共识,但是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和迅速升值,亲情关系越发脆弱,越来越多的家庭成员因利益导致纠纷,甚至“对簿公堂”。邵会长在讲座中分享了多起案例,诠释立遗嘱的重要性。 当日下午,滨苑社区老年人协会的会长、理事以及会员代表参加听课。桂园街道老年人协会的法律服务进社区宣讲活动,让辖区老年人在家门口“零距离”接触简单易懂的法律知识,不仅增强老年人法律观念,还提高了老年人知法、用法的水平。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遗嘱承情,爱意流动。让我们传承优良家风,共沐温暖亲情。亲人睦,家庭和,天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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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围社区发言人 于 2024-5-11 11:5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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