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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沙湾路早高峰多辆电动自行车冲入机动车道 [打印本页]

作者: xnwyj    时间: 2024-4-4 23:17
标题: 沙湾路早高峰多辆电动自行车冲入机动车道
沙湾路东湖豪庭至布心路路段每日早高峰时均有多辆电动自行车冲入机动车道行驶,请问能否安装监控对违章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识别处罚?
作者: iharvey    时间: 2024-4-9 1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作者: xnwyj    时间: 2024-4-27 09:08
有非机动车道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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