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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及救援最高可获50000元奖励 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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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8 09:5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及救援最高可获50000元奖励

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


今年5月,罗湖区桂园街道、东门街道发生两起火情,所幸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安全巡查人员积极参与扑救,及时处置初期险情,避免了人员伤亡。日前,罗湖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核实了这两起参与初级险情处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分别给予韦保阳、邢亚可等人所在的集体10000元的奖励。

此外,《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仍持续生效中,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的人员,最高可获得50000元奖金。


01

参与火灾扑救分别获奖励10000元

5月14日,桂园街道都市名园一餐厅门口路边上停放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深圳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都市名园物业服务中心义务消防队韦保阳、钟军堂等8名队员积极参与到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中去,初期险情处置得当,及时控制了火情,避免了人员伤亡。

5月24日,东门街道东门执法队外包服务单位中保国安集体有限公司市容巡查员邢亚可巡查发现城东街105-3号店铺冒烟,发生火情。邢亚可立即联合市容巡查员古光华、肖克等五人利用周边店铺干粉灭火器迅速扑救初期火灾,有效控制了火势蔓延,为消防车入场赢得宝贵的“黄金时间”,避免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初期险情处置者和义务应急救援参与者经审核确认,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两人以上(含本数)参与到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中的,视为集体事件,予以集体奖励,奖励标准一般为10000元。

经审核鉴定,以上起火灾扑救均为集体事件,罗湖区决定予以集体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0元。


02

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

为加强罗湖区安全管理工作,鼓励市民参与安全管理,及时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处置事故初期险情、参与义务应急救援,罗湖区应急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据悉,办法所称的事故初期险情处置者,是指在事故发生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之前、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使生命或财产在一定程度上免受损失的人员。

目前,罗湖区安全生产奖励办法持续生效中。据了解,初期险情处置者和义务应急救援参与者经审核确认,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一人参与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的,奖励标准一般为5000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10000-30000元;两人以上(含本数)参与到初期险情处置和义务应急救援中的,视为集体事件,予以集体奖励,奖励标准一般为10000元,在处置和救援过程中有重大贡献的,奖励20000-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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