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友您好,2020年6月10日,莲塘所分别收到举报人的现场举报和12315平台举报,反映深圳市布鲁克林贸易有限公司在罗湖区鹏基莲塘工业区709栋6楼03号和鹏基莲塘工业区4楼销售假冒药品、假冒食品、无中文标签的走私商品。同日,我所执法人员与举报人一起对罗湖区鹏基莲塘工业区709栋6楼03号和鹏基莲塘工业区4楼进行了检查,经查,鹏基莲塘工业区4楼未发现被举报的仓库和被举报产品;在罗湖区鹏基莲塘工业区709栋6楼03号未发现深圳市布鲁克林贸易有限公司在此经营的迹象,未发现被举报的假冒药品、假冒食品,发现无合法来源的进口普通商品一批,因无任何证据表明该批商品与深圳市布鲁克林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关联,且深圳市布鲁克林贸易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不在罗湖区莲塘街道鹏基工业区,我所决定对举报人举报深圳市布鲁克林贸易有限公司的事宜不予立案,对罗湖区鹏基莲塘工业区709栋6楼03号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商品一事立案调查。上述情况已告知举报人。
2020年6月15日、6月18日、6月19日,我所再次收到举报人的举报,反映小布的花花世界在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鹏基工业区709栋6楼606号和603号销售假冒伪劣盐酸氨溴索止咳水、日本EVE止痛片、雪花秀整套7件。根据举报,我所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莲塘鹏基工业区709栋6楼606号和603号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经营迹象。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名为小布的花花世界的商事主体,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所决定不予立案。
下一步,我所将对罗湖区鹏基莲塘工业区709栋6楼03号经营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商品一事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