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尊敬的网友:
+ V2 I* [# C. Q您好!关于您所反映“阳光绿地家园垃圾露天存放,垃圾分类无人监管,工作失职”的问题,我街道对此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于2月7日前往物业小区了解相关情况,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W9 p- m/ v( ^1 o4 w4 y9 d
一、关于垃圾露天存放问题。
5 ^( G x5 _1 W5 K我街道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到分类处理,形成垃圾分类的闭合管理模式。针对垃圾露天存放,污水横流问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向阳光绿地家园物业送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要求其做好垃圾收集点地面、垃圾桶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另外,已督促清运公司增加收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0 G1 U+ J: {0 N! H* x( ^9 @二、关于垃圾分类无人监管问题。5 {0 R7 y( |' p$ G5 ]
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主体责任是小区管理处,作为责任主体单位应肩负起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责任。经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要求,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落实督导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在早上7点至9点和晚上19点至21点两个时间进行现场督导工作。并加强小区垃圾分类的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分类设施设备功能完好、摆放合理有序、投放点环境干净整洁,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创造良好条件。# \% X9 X' B) P/ `. [7 l0 B
接下来,街道将联合社区工作站做好物业小区责任主体的监督工作。同时,也欢迎广大居民参与其中提供更好的宝贵意见。8 Y# d) F6 B8 g, `( w0 h; u9 r0 o3 d
“城市,因您而美”,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