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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1日上午,罗湖区司法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在罗湖商务中心3楼揭牌成立深圳市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局长唐湘良、副局长胡亮亮和罗湖区司法局负责人陈勇、副局长杨庆宏出席揭牌仪式。
随后,会议为10名人民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任证书和调解员证。
深圳市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将人民调解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域的创新之举,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趋势高度契合,它将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系,为罗湖区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贡献智慧和力量。
截至目前,罗湖区共成立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分别涉及文化旅游、道路交通、整形美容、珠宝、婚姻家庭、个体(私营)企业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深圳市罗湖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解决涉水、涉气、涉噪声和涉固体废物等生态环保领域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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