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许娇蛟) 深晚记者昨日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新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今年以来,深圳经济运行呈现稳中加固、平稳发展的态势,在考虑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社会保险标准等关键因素,对标国内其他城市最低工资政策实施情况,广泛听取劳动者和企业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意见,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和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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