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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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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2 20: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围绕免费充电时长、计价时间单位、产品质量把控、投诉处理时效等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3月11日,深圳市消委会推出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

当下,共享充电宝已然成为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设备,在便利人们生活、缓解手机“电量焦虑”的同时,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2023年,深圳市消委会收到共享充电宝消费投诉2816宗,同比增长45.30%,恶意扣费、易借难还、押金不退、还错被卡、充电异常为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为了解深圳市场共享充电宝租借情况,深圳市消委会于今年1月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共享充电宝消费实地体验,记录数据,随机调查全市10个商场55个共享充电宝投放点。

调查结果显示,各品牌甚至是同一品牌共享充电宝存在差异化经营,主要表现在:一是直营联营并行,定价权不集中。共享充电宝通常采用“自主运营+代理运营”双模式管理,渠道商具有自主定价权;二是免费时长、计价单位、单价不尽统一。免费时长从0-15分钟不等,计价时间单位为30分钟或60分钟,同一商场单价从1.5元/30分钟到6元/60分钟不等。

自律公约最大亮点是对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计价时间进行了统一与细化,一是充电免费时长统一为5分钟,消费者租借充电宝5分钟内归还不计费用,有效避免租借后发现充电有问题而不能及时归还;二是缩短计价时间单位,充电宝租借的计价时间单位不超过半小时,有效保障短时间充电的消费需求。

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行业自律公约发布当天,街电、搜电、来电、倍电、怪兽、美团、瞎充7家共享充电宝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自律公约,承诺并已基本按照自律公约内容履行(个别企业分步落实半小时计价时间单位)。据统计,本次深圳市共享充电宝自律公约履行范围覆盖深圳市七大主流充电宝品牌,近20万个共享充电宝点位,随着自律公约的发布,未来还将有更多充电宝品牌及点位加入其中。

本着“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共同提升”的原则,接下来深圳市消委会将持续对自律公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拟联合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及龙头企业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填补共享充电宝行业相关标准的空白。

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 董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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