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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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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7 17: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连日来,福田区莲花街道景鹏大厦居民楼里,施工队正忙碌地打孔、钻墙、翻新楼道。100多天后,这个建成于1997年的旧小区,楼道和大堂将焕然一新。让业主最高兴的是,高达500多万元的改造费用,不用他们再掏一分钱。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去年已使用本体维修基金、政府补贴资金,为每栋楼更新了一台电梯,那今年的500多万元工程款又从何而来?面对记者的疑问,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丁利军打开手机,展示给记者看:“全靠业主的‘小金库’,目前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上有550多万元呢!”记者看到每一笔收支都清晰列出。丁利军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景鹏大厦由4栋楼宇组成,1-3层为商业裙楼,除了物业费用外,电梯等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出租收入,再加上停车费等,每年约有100多万元的公共收益,这次大规模翻新公共收益派上了大用场。“使用业主‘共治共管’共有资金大规模改造小区,在我们服务的小区里还是首次。”他说。

“以前根本不敢想,这么大的改造能这么顺利!”作为景鹏大厦的第一批住户,66岁的崔先生感慨万分。他透露,之前业主们为了小区维修翻新和原物业服务商纠纷不断,直到业主大会通过投票解聘了原物业服务商,追讨了公共收益,并于2021年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商,采取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同时设立了业主共有资金账户,业主共有资金的每一笔收支明细,都会在小区公示栏、深圳市住建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每位业主可随时查阅,大家一起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据了解,自《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3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业主大会备案制度,确立业委会市场主体地位,规范运作业主共有资金,破解了长期以来物业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权属不清的问题。目前,深圳居民小区已设立共有资金账户近3000个,像景鹏大厦这样使用共有资金大规模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的还比较少见。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 华智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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