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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家园网讯:交通出行,安全为先。近日,罗湖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罗湖区爱国路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车擦碰事故。民警立即带领队员火速赶赴现场。 ![]()
经调查,当事人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路过在布心路口时,心存侥幸心理,对正处于红灯状态的交通信号灯视而不见,径直闯过路口。恰在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因躲闪不及,与朱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擦碰。 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未按照交通信号和标识规定通行,此行为构成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民警按照条例规定,对朱某作出处以300元罚款的处罚。 罗湖交警温馨提醒:市民出行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者都应依交通信号和标识通行。安全出行关乎你我,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罗湖社区家园网 记者 蔡雄彬 通讯员 杨金 编辑 闫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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