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
3 U1 Z1 K+ }$ t" h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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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j7 v# Y5 w& t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十分重要的载体,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居住证立法,对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人口有序调控,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p: Q6 i3 E3 K) p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精神,推进居住证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14年3月24日在《深圳特区报》、“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和“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吸收这些意见和建议。
; D8 y# ~' J9 N6 U 请社会各界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充分发表意见,重点就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合理设置居住证办证条件,保障持证人权益和享受公共服务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 {) a- x! U7 B 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可以直接寄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或者直接登录“深圳新闻网”发表意见建议。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邮编:518035,联系电话:82107792、82108317,传真:82001550,电子邮箱: nsgw@szrd.gov.cn。深圳人大网网址:www.szrd.gov.cn;深圳政府在线网址:www.sz.gov.cn;深圳新闻网网址: www.sznews.com 。截止时间:2014年4月24日。 ) K! i5 I+ C- m* ^8 `9 ^: V( o; K) z) r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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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