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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回答网友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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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倒序浏览
近日,“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在回答网友问题中说到“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o3 l0 y% t3 O) ]9 S" I' _$ G
这句话把居住用地上70年产权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别墅”等房屋,都排除在“住宅”以外,具体说是不提供教育配套,即使提供学位申请,也只能按照“特殊房产”对待,不能划为A类,不能积分。! S& |' I8 y$ Y* i% J5 Q, a) n
4 |+ P+ f, ]. q5 {/ [2 {
请问罗湖区教育局:, u+ h0 m; p1 `. c. P+ z) m; ?) v" G
1.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国家法律及规范中,哪里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定义?6 W# Z+ H! v5 h+ w9 i, z
2.如果你们设置了“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定义或者分类,请给予明确的解释。! G$ i3 c# g( f7 Y/ t% O5 I/ |
3.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属于办公类建筑,其是建设在C类(确切说是C1类用地)用地上,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提到的,“商务公寓”的确是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
6 h) A' d- _. R$ p1 ]7 o4 {; t+ ^4.那好,居住用地指的是什么?居住用地,分类符号是R,分R1、R2、R3、R4,分别是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这四类居住用地上的适建主导用途分别是:住宅、住宅、宿舍、私人自建房……等。
+ S- @  N* D. G) Y0 a2 I& d4 O' f5 o5.那么,居住配套指的是什么?居住配套,包括学校、幼儿园等教育配套,市政配套,体育设施配套等。& f; [% h2 s7 q) g
6.结合以上内容,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或者“单身公寓”,产权70年(严谨的说,是《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写了“居住用地/单身宿舍”),为什么不享有教育资源的配套。这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住宅是等同性质。在罗湖区教育局分配学位的时候,为什么要按“特殊房产”对待?你们已经涉嫌严重违背上位法,包括《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 }5 ?2 }( J& P8 j. u- c0 N
) }+ v+ M" e9 I' H- ^. F
诚挚希望“罗湖区教育局”能严谨、诚恳的回答以上问题。9 L! V, d; p$ A; K5 D/ d. Y
: U* S* O) {" `( \* r  f
本帖最后由 zjfstar 于 2018-3-5 10:06 编辑
8 t5 k9 t, L6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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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二章中的原话:
$ \( u+ ]- c8 Z# I0 e3 I1.商务公寓——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 @# J; K' A/ R6 W, t0 V& g2.商务公寓是建设在商业服务用地(C类)中的子类“商业用地”(C1类)上的建筑;' t; v* `2 R7 X% @( Z( g: T6 ^
3.学校幼儿园等配套,是给居住用地上的配套。重要的是说三遍,是“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居住用地”,而不是你们所混淆的住宅。
) f# s* W) L$ K4.单身宿舍或者单身公寓,不同于“商务公寓”。单身宿舍有的是建设在“居住用地”上,而不是“商业用地”。因此,“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怎么说也不能等同于或类同于“商务公寓”。
: h1 [3 e6 W  v5.至于“罗湖区教育发言人”的回答“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一说,是不是把“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对归类于“公寓”?还是归类于“商务公寓”?如果是“商务公寓”,那应该建设在商业用地上吧。如果是公寓,那请找出“公寓类房产”这个明确的定义、分类以及它是建设在什么类别的建设用地上的???$ l% u. M' P1 V" Y3 G
6.究其原因,就是把“居住用地”与“住宅”等同,完全忽略单身宿舍、别墅这些居住用地上的房产。另外,就是含混教育等配套设施,是针对“居住”的配套,而不是针对“住宅”的配套。再次,就是在概念错误的基础上采用“非此即彼”的错误逻辑——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这个是教育局能下的定义吗???至于里面有没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则更加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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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5 14:28 |显示全部楼层
zjfstar 发表于 2018-3-5 12:37 ' [! w" _) |0 x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二章中的原话:
2 g" I( L' C  g+ W3 Y0 M1.商务公寓——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提供 ...
: b) s/ M+ I% q  ^
部分调整:0 q( W: Y( w6 r  V' E1 h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二章中的原话:( p) q, ?6 \2 c
1.商务公寓——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 l6 P/ o( b+ D2.商务公寓是建设在商业服务用地(C类)中的子类“商业用地”(C1类)上的建筑;6 v% w+ o- q. n- k
3.学校幼儿园等配套,是给居住用地上的配套。重要的是说三遍,是“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居住用地”,而不是你们所混淆的住宅。# j8 A  t, q3 F' m% f
4.单身宿舍或者单身公寓,不同于“商务公寓”。单身宿舍有的是建设在“居住用地”上,而不是“商业用地”。因此,“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怎么说也不能等同于或类同于“商务公寓”。, i5 I1 y+ U7 q$ m
5.至于“罗湖区教育发言人”的回答“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一说,是不是把“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对归类于“公寓”?还是归类于“商务公寓”?如果是“商务公寓”,那应该建设在商业用地上吧。如果是公寓,那请找出“公寓类房产”这个明确的定义、分类以及它是建设在什么类别的建设用地上的???
3 ]7 s! {& R! l- I" l8 S6.究其原因,就是把“居住用地”与“住宅”等同,完全忽略单身宿舍、别墅这些居住用地上的房产。另外,就是含混教育等配套设施,是针对“居住”的配套,而不是针对“住宅”的配套。再次,就是在概念错误的基础上采用“非此即彼”的错误逻辑——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这个是教育局能下的定义吗???至于里面有没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则更加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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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6 08: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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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6 09:07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等待回复$ |* J  j' I; U
2 O" P3 i- \! F  [, r) v. J
近日,“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在回答网友问题中说到“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5 I$ J" I" p4 R  v  O8 @/ J& E这句话把居住用地上70年产权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别墅”等房屋,都排除在“住宅”以外,具体说是不提供教育配套,即使提供学位申请,也只能按照“特殊房产”对待,不能划为A类,不能积分。7 W+ v+ O( ~. @8 v) r
% w3 @6 J; i6 `( G
请问罗湖区教育局:
# W- P: x& W! t; i4 i2 `: f' \1.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国家法律及规范中,哪里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定义?' C) C, s0 _' a( A. P4 B
2.如果你们设置了“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定义或者分类,请给予明确的解释。
9 ^! D6 }  c4 m! T4 b2 X3.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商务公寓”是属于办公类建筑,其是建设在C类(确切说是C1类用地)用地上,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提到的,“商务公寓”的确是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 `# Q+ O; f4 Q1 `9 |6 C8 e
4.那好,居住用地指的是什么?居住用地,分类符号是R,分R1、R2、R3、R4,分别是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这四类居住用地上的适建主导用途分别是:住宅、住宅、宿舍、私人自建房……等。* m5 v' y0 j' K
5.那么,居住配套指的是什么?居住配套,包括学校、幼儿园等教育配套,市政配套,体育设施配套等。
* W4 u- `- {2 F# D/ |" U- d6.结合以上内容,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或者“单身公寓”,产权70年(严谨的说,是《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写了“居住用地/单身宿舍”),为什么不享有教育资源的配套。这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住宅是等同性质。在罗湖区教育局分配学位的时候,为什么要按“特殊房产”对待?你们已经涉嫌严重违背上位法,包括《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J  {+ e$ V; E" E; n5 v/ A% y

7 p1 M& Z! q2 j, ?9 {; T( T诚挚希望“罗湖区教育局”能严谨、诚恳的回答以上问题。
: b" ]- e7 |( D" N9 O: w2 F  }0 \$ e- _% T8 I& l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二章中的原话:商务公寓——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0 Y5 w- d6 V: d& m" D
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其它章节内容,得知:* v* r8 J, ~7 b- p- |
1.商务公寓是建设在商业服务用地(C类)中的子类“商业用地”(C1类)上的建筑;
! x  R. ]4 g0 P. I2.学校幼儿园等配套,是给居住用地上的配套。重要的是说三遍,是“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居住用地”,而不是你们所混淆的住宅。
5 M2 g4 E8 W, a2 F; e3.单身宿舍或者单身公寓,不同于“商务公寓”。单身宿舍有的是建设在“居住用地”上,而不是“商业用地”。因此,“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怎么说也不能等同于或类同于“商务公寓”。
4 |" n( J) ]+ o7 h2 I, S0 }8 M" ^+ f. D- F
     至于“罗湖区教育发言人”的回答“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一说,是不是把“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对归类于“公寓”?还是归类于“商务公寓”?如果是“商务公寓”,那应该建设在商业用地上吧。如果是公寓,那请找出“公寓类房产”这个明确的定义、分类以及它是建设在什么类别的建设用地上的???; a  a, V1 C$ V. o1 f* z
      究其原因,就是把“居住用地”与“住宅”等同,完全忽略单身宿舍、别墅这些居住用地上的房产。另外,就是含混教育等配套设施,是针对“居住”的配套,而不是针对“住宅”的配套。再次,就是在概念错误的基础上采用“非此即彼”的错误逻辑——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这个是教育局能下的定义吗???至于里面有没有其它不可告人的目的,则更加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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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6 12:01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 g' u9 c( |* K' z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V6 @; ?  {, Z0 ]0 Y% D' p  d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罗湖盐田登记所* I) |# U4 n0 G% l! O7 Y5 s* s& d" p2 \& u

! Y5 F8 d- G- a% y' W: m8 `" ~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 m& L' a# p  w  K, t9 J0 D8 Z      近日罗湖区教育局发布了《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申请预告》的信息,很多家长网友对其中房产的用途与归类提出了疑问,其中“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有一个回答是:“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对于这个回答,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 o9 c+ D0 s2 u0 q. b7 e
4 {; |. ~' F  C- S2 ~. L. ~. f6 c& \/ @1. 什么叫“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在我国的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房产管理等各个细分领域,从国家到深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中,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哪里有明确的,公认的且政府对房产管理中已经采用的对“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定义、解释。
. L7 X1 ^- P- v) i3 {7 Q' {* Q! [* T* X" V) f  X) d
2. 如果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法律定义,那有没有“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6 K* G: D& F: U; ]$ H9 G+ w
/ v5 C( ]! O5 q3 c, M& O3. 如果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法律定义,那能不能就说:“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 y9 K/ |# \9 ]* {1 ?) b8 B/ o/ q$ {8 a1 U$ S8 U3 p
4. 如果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法律定义,那这个“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是建设在哪一类建设用地上?是居住用地(R)还是商业用地(C)上还是其他分类用地?
0 N+ T, Q, e& m, r+ |* d: A. s
, @& x7 o9 x' |# R; V4 A5. 如果有“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这个法律定义,那这个“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和“商务公寓”是等同或类同吗?0 G+ d, v7 t) X3 z( I( j

+ o! n0 }5 `/ [& n5 l6 g6. 现在的房产管理存在着《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和《房地产证》并行的情况。如果《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上的内容标注为:(1)用途:居住用地/单身宿舍。(2)使用期限:70年。且在深圳买卖交易是执行现行的“住宅”买卖的限购限贷政策的,请问这类房产,是属于“居住建筑”、“住宅”还是上面提到的“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L, V0 i& o" r# t
  I$ P" I: u% }* v6 L
希望各有关部门能给予回复和解释!
* a' j( ]' ~* E* n# T* b
+ U8 m1 M7 o' s, s5 f" [不胜感激!* V7 s* D: Z- w8 E: f& U; E
; h1 L; H- g. W% a( }
                                                                                                                                  ——千万个为孩子上学操碎了心的家长之一6 n; J1 y0 m6 v- r" O" i  Q%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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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7 08: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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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8-3-8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区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就罗湖区学位问题答网友问的回答中:1.说到: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2.认为“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与住宅不同,区别对待;把单身宿舍划为“特殊房产”,与商务公寓类同,可以申请学位但不予积分。
7 m  V7 J: A: a$ ^罗湖区教育局这样做的结果,就把广大只能买得起小面积房子(例如40平米左右)的家庭,予以区别对待,在积分入学上不同于大户型的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咨询结果以及国家城市规划的规定,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就是住宅。0 D$ Y- F8 K8 ~$ u. ~
我们认为,罗湖区教育局严重歧视只能买得起小面积住宅(例如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公寓和单身宿舍)的家庭。实际上,国家在房产调控政策中,是提倡节约用地,高效利用,打击炒房。而小户型正是响应这些政策下的产品。而现在,罗湖区教育局反而因此区别对待,认为是“特殊房产”,不予积分,严重影响小户型房产家庭孩子入学积分的分数,涉嫌教育资源歧视对待。
0 }% G" `+ l8 K2 G) @/ ]( s4 z另外,罗湖区教育局没有权利划定和认定“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住宅”是不同的。这也严重涉嫌违反上位法。
& _6 f5 ~9 O5 g" a: {" B* [' k' f" Q+ `& `7 p
希望更多有此类情况的家庭,能联合起来,为我们这些只能买得起小户型住宅家庭的孩子的积分入学的权利,采取合理合法的行政和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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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8-3-8 15:45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区教育局对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的看法,认为与住宅性质不一样,在区内小孩上学资格积分时,与他们所理解的住宅区别对待,有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3 N5 U- ~& m! F! [4 e! w5 U
1. 区别对待“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住宅”,有什么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解释?仅仅是因为它的面积比较小?
" |/ x4 x4 U; ?% e9 w% S: [2.市场上很多用途写的“住宅”的房子,也只有二十多三十多平米,而有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面积也达到四十多甚至五十多平米。因此,按照面积大小来划分似乎也不合理;
+ |! L+ n$ K7 Z! M9 c' q3. 如果不是以面积大小来划分并区别对待,那请问,把单身宿舍和单身公寓划为特殊房产的依据是什么?仅仅是因为名字没有写成住宅,就被你们强词夺理的认为所谓的“特殊房产”,与住宅不同?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是不是显得很荒唐???
2 {4 P/ T( Q: p" \, }: ~4. 目前在售的“鹏公馆”项目,很多面积只有20多平米,30多平米的,这些房子如果写了是“住宅”,反而又可以划为A类?
3 _& a/ [# |! l# x9 F6 u5. 如果按特殊房产对待这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那就划为c类以下,很多学区段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根本不可能上。也许因为学位紧张,在没有充足学位的情况下,又没有其他更好办法情况下,罗湖区教育局就拿房屋用途上的表述做文章,区别对待,非常荒唐并严重涉嫌违反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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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8-3-9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罗湖区教育局对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的看法,认为与住宅性质不一样,在区内小孩上学资格积分时,与他们所理解的住宅区别对待,有以下几个严重问题:0 v' I! \, ]8 W8 b7 w. O3 @
1. 区别对待“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住宅”,有什么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解释?仅仅是因为它的面积比较小?
$ v% t. L/ i$ c4 @( F2.市场上很多用途写的“住宅”的房子,也只有二十多三十多平米,而有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面积也达到四十多甚至五十多平米。因此,按照面积大小来划分似乎也不合理;
9 l5 Q* s$ H; y" L. K- A3. 如果不是以面积大小来划分并区别对待,那请问,把单身宿舍和单身公寓划为特殊房产的依据是什么?仅仅是因为名字没有写成住宅,就被你们强词夺理的认为所谓的“特殊房产”,与住宅不同?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是不是显得很荒唐???" u! V  K. G. O, F1 r1 }" P
4. 目前在售的“鹏公馆”项目,很多面积只有20多平米,30多平米的,这些房子如果写了是“住宅”,反而又可以划为A类?9 k, z6 L3 s1 T9 B& T# A5 T4 C. o) N
5. 如果按特殊房产对待这些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那就划为c类以下,很多学区段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根本不可能上。也许因为学位紧张,在没有充足学位的情况下,又没有其他更好办法情况下,罗湖区教育局就拿房屋用途上的表述做文章,区别对待,非常荒唐并严重涉嫌违反上位法。
; K, A& T8 L$ Q) n; V1 J0 f9 T6.严重歧视那些只能买得起面积较小的住宅的家庭,肆意剥夺这些家庭孩子公平的获得学位积分上的权利。
0 f8 ]8 [3 h6 \; G! W4 M
2 [+ `: s4 H- {5 H希望更多有此类情况的家庭,能联合起来,为我们这些只能买得起小户型住宅家庭的孩子的积分入学的权利,采取合理合法的行政和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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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2 13:41 |显示全部楼层
留了长头发的男人不是男人;长了点胡子的女人不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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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教育局,想利用房产用途表述上的不严谨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以前很多小户型有写单身宿舍、单身公寓)这点,自欺欺人的想把居住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单身公寓和商业用地上的商务公寓混为一谈。但其实,关键分类是居住用地和商务用地的区别。% T3 M) {( s( E  i
这种抓住次要矛盾而违法分类的做法,真是强盗逻辑,就如:因为有女性留长发的特点,所以留了长发的男人不是男人,是女人。因为有了男人长胡子的特点,所以长了胡子的女人不属于女人,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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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8-3-14 17:22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教育局发言人再给大家澄清一点,是否只针对商务办公类房产?不涉及居住用地上的商品房?好让广大操心的家长们安心上班,安心为深圳市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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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12:21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的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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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8-3-19 09:36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的几个问题:
0 p: r# o4 ]4 w) r3 [6 ]1.罗湖区教育局发明了一个名词,或者说自己做了一个定义,叫“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包括商务公寓、酒店式公寓、单身公寓、单身宿舍等)”。那么,根据你们的逻辑和定义,有没有“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 n' b( Y, W$ o1 `+ i- D; U! v. Z9 s2.是不是所有的“单身公寓、单身宿舍”都属于你们所说的“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 E4 @$ i* H1 m! a4 l
3.房产证和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上写着“居住用地”的“单身公寓、单身宿舍”,是不是属于你们所说的“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7 D  @' X7 s6 R5 W
请罗湖区教育局正面回答,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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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8-3-21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就目前“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的回答来看,
0 Z( Y/ ~1 y, g1.涉嫌严重歧视那些只能买得起面积较小的住宅的家庭,涉嫌剥夺这些家庭孩子公平的获得学位积分上的权利;* R/ D3 w, n; ]1 [+ V- k" }
2.涉嫌违反上位法,将住宅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单身公寓”等房产,划为“非住宅类”,然后再套用他们自己制定个规则,作为在”特殊房产“,划为C类或者以下类别;
- F+ b& i6 [1 e* L3 C2 H/ _
) i+ T" J1 x. v&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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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8-3-21 12:48 |显示全部楼层
就目前“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的回答来看,
1 B& n, q( d* x1.涉嫌严重歧视那些只能买得起面积较小的住宅的家庭,涉嫌剥夺这些家庭孩子公平的获得学位积分上的权利;
' Q# {" ?  `! L5 X8 E3 k  D- P2.涉嫌违反上位法,将住宅用地上的“单身宿舍”和“单身公寓”等房产,划为“非住宅类”,然后再套用他们自己制定个规则,作为在”特殊房产“,划为C类或者以下类别;, I, W' ^* w, |( [
' x8 n- j; t% m" C* D6 _) p#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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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直在变,从今年一月份到现在,发布了很多不同的回答
7 B9 C  i" G- e: u8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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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房地产证的用途不是写明“住宅”的房产都是“非住宅用途公寓类房产”。如网友对此类问题仍有疑问,可直接拨打我局咨询电话:25666324。
- y$ }. f. ^. p/ I3 {- ]
& Z; k$ F# K3 x以上是罗湖区教育局发言人曾经的回答。* M3 |; g5 W2 V, N# {& V- T- D
现在以哪个为准?
0 M7 q& q' C- m' I6 F) H" R& p
+ I5 u7 G9 ?: D下个月会不会又别出心裁的再出一个惊天动地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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