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社区家园网论坛

百宝箱
 注册 | 找回密码
查看: 27666|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至罗湖区住建局——罗湖区汇展阁大堂被王子客栈霸占

Rank: 3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9-1-18 16:1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根据购房合同中关于公共面积的测算。
$ g# ?+ T) p/ ^+ r+ V- C9 y0 m汇展阁一楼大堂属于所有业主共有。
- ~' ~( W: D' r8 }5 w但是只从2008年大中华王子客栈开业开始,王子客栈就一直霸占我们的前台,至今已经有十年之久。; h. H8 A, Z: l2 q
汇展阁原始照片.png ( d2 H6 W8 ~- t7 e- t

% W$ ?1 e6 H5 V3 @9 g1 [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Z- m1 w9 ]6 b7 k! f% L
  (一)擅自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

1 {- b* o6 u/ U- L- }# I
  (二)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擅自占用或者改建物业共用部位
8 @5 D6 [6 l7 Z6 G* X
  (三)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

* t2 z+ K, A1 f3 e2 m# l6 A: d1 A
  (四)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1 N+ r( O. V$ J4 l  y- @; v# P  v
  (五)破坏、擅自占用消防设施、公共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破坏消防安全标志,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消防通道;
$ [3 s, \7 A/ M* ?
  (六)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部位;
) m) [$ T0 O; E$ v  l6 n
  (七)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人防通讯、警报设施;
6 l, N) |7 |) I2 J; S
(八)破坏公共环境保护设施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的其他行为。
! n7 r! c. R6 x# i
汇展阁入伙20多年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王子客栈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经营。

$ X* v% r/ F! X; G法律已经明确要求:
% z3 Q' `5 I" s9 |/ j$ l- C8 U第七十一条 业主违反本规定,经相关部门认定有第五十一条规定行为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时应当书面通知市主管部门,市主管部门应当将该违法行为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行为时已属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 A; D9 O' m. u4 _) M: I4 z( K
(四)违反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五十一条规定,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市物业管理协会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业内通报批评的制裁;拒不执行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市物业管理协会可以给予公开谴责的制裁。) g0 D7 U, w( J1 o6 I
法律明文里面的相关部门,你们在干什么?对于这个王子客栈前台霸占公共场地进行经营的,你们做了哪些工作?

9 s& i7 v# d: @0 t! O. B7 x7 ]+ b6 J7 E. U6 }! [! Z
6 v' B6 j1 [* y% O5 W2 D( w% p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34
发表于 2019-5-21 14:43 |只看该作者
[align=justify][align=justify]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汇展阁大厦存在占用公共区域做经营用途的问题,我局知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感谢您对小区的关心关注。2018年9月25日,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前往罗湖桥社区工作站、汇展阁物业管理处开展调查工作。2018年10月起,我局多次前往辖区街道办事处了解汇展阁相关问题。2018年11月7日,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物业管理处和业主代表双方召开汇展阁大厦协调会,主要协调汇展阁大厦现有物业管理服务问题、大堂占用公共区域违建等问题,督促新港物业及时整改,并做好业主解释工作。2018年12月6日上午,我局再次约谈汇展阁大厦物业管理处负责人。2018年12月10日,我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组织新港物业和业主双方召开汇展阁大厦协调会,协调解决占用公共区域等问题。2019年4月1日,我局向深圳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责令通知书,要求汇展阁大厦物业管理处恢复大堂建设。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接受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二)查处辖区内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案件;(三)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工作。因此,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改变公共空间用途问题的处理属规划土地监察部门。目前,关于大堂改建的问题涉及改变公共区域用途,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已介入处理,您可及时向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了解最新情况进展。
7 ]# U$ t# \3 Q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33
发表于 2019-4-10 09: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汇展阁大厦存在占用公共区域做经营用途的问题,我局知悉,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感谢您对小区公共权益的关心关注。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4月3日我局向深圳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展阁管理处发出《责令通知书》,要求其对王子酒店在汇展阁一楼大堂区域放置柜式结构前台的行为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规划国土、城管、公安、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对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改变公共空间用途问题的处理属规划国土部门,您可及时向规划国土部门反映,我局也将积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劝阻、制止、报告的职责。
3 Y9 L% e5 L' `( s0 M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发表于 2019-3-26 21:3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政府真的漆黑一片了吗 新港物业为所欲为无人管9 Q9 Q7 |. W+ }! @" h4 D
现今有封闭大堂违建,政府为什么完全不作为 气愤!!( t8 m) X7 `+ j" L

: F$ M3 R, P# M( T5 E4 L1 `# H

QQ图片20190326212620.jpg (217.1 KB, 下载次数: 87)

QQ图片20190326212620.jpg

QQ图片20190326212611.jpg (243.98 KB, 下载次数: 93)

QQ图片20190326212611.jpg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32
发表于 2019-3-26 10:49 |只看该作者
一楼所有的面积都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说楼梯是深圳市宏明国际地产集团所有,有产权证吗?王子客栈已租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左侧区域(面积40平米)交换管理处使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右侧区域面积(40平米)请问这个两个面积的产权人是多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31
发表于 2019-3-26 10:47 |只看该作者
一楼所有的面积都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说楼梯是深圳市宏明国际地产集团所有,有产权证吗?王子客栈已租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左侧区域(面积40平米)交换管理处使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右侧区域面积(40平米)请问这个两个面积的产权人是多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1

30
发表于 2019-3-26 10:44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整治汇展阁无法无天霸占业主权益的黑恶势力,目前又在违建大堂 谁人管???
7 F, w. ?8 Q  }* H, x! k3 U7 h3 z噪音扰民 一楼违建餐厅 大堂- z5 ~* r4 c/ C6 P" ?/ O

  F2 F' ~0 S2 t# v0 r1 c; O一楼所有的面积都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说楼梯是深圳市宏明国际地产集团所有,有产权证吗?王子客栈已租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左侧区域(面积40平米)交换管理处使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右侧区域面积(40平米)请问这个两个面积的产权人是多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9
发表于 2019-3-26 10:39 |只看该作者
神像大海 发表于 2019-1-19 18:22 ' r/ k' d; ]/ `4 p5 o$ e7 s4 t
希望有关监管部分给我一个解释!!
0 b3 L' |1 U0 S2 n$ N
街上小偷头几十元钱,人民警察都会处理,这物业及其关联公司、人士如此名目张胆抢夺、霸占,官员们就看不到?看不懂?还是你们与他们是穿一条裤子的利益集团?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8
发表于 2019-3-26 10:38 |只看该作者
这物业及其关联公司、人士如此名目张胆抢夺、霸占,官员们就看不到?看不懂?还是你们与他们是穿...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7
发表于 2019-3-26 10:35 |只看该作者
街上小偷头几十元钱,人民警察都会处理,这物业及其关联公司、人士如此名目张胆抢夺、霸占,官员们就看不到?看不懂?还是你们与他们是穿一条裤子的利益集团?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6
发表于 2019-3-26 10:31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整治汇展阁黑恶势力

强烈要求整治汇展阁无法无天霸占业主权益的黑恶势力,目前又在违建大堂 谁人管???
# ?  s( T! Z% @  s, v噪音扰民 一楼违建餐厅 大堂6 U3 O' j3 k. }3 \7 P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5
发表于 2019-3-26 10:24 |只看该作者
汇展阁一楼被非法改造为餐厅 2-5楼被非法改为酒店 和酒店大堂是否无人管了,我们会积极和上级部门反映物业伙同非法违建情况  。太黑了 谁来维护业主权利???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24
发表于 2019-3-19 11:42 |只看该作者
你们规土局是太容易忽悠了,还是太不负责了,连产权证都没有的东西,居然还可以说属于某某,这点基本的常识,都没有,不配作为执法人员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23
发表于 2019-3-19 11:38 |只看该作者
一楼所有的面积都是我们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说楼梯是深圳市宏明国际地产集团所有,有产权证吗?王子客栈已租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左侧区域(面积40平米)交换管理处使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右侧区域面积(40平米)请问这个两个面积的产权人是多少?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22
发表于 2019-3-15 16:2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1、大堂楼梯改建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大中华汇展阁大堂被拆除楼梯位于大厦一楼入口处左侧,为旋转式楼梯,建于1995年,由大厦一层通往二层,为深圳宏明国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有。2018年,深圳市联睿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宏明国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用汇展阁1层局部(即楼梯)、2层、3层、4层、5层整层面积,租期自2018年7月1日至2033年6月30日,共15年。由于楼梯建设坡度过大,阶梯陡,不利于通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该楼梯承租人深圳市联睿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大堂楼梯进行原址翻新改造,采用折叠式,降低坡度。该处大堂楼梯装修工程项目已作为零星小散工程向南湖街道办事处备案。目前,该工程已进入项目收尾阶段,正在进行消防验收申请。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其产权证明和平面图纸并通过现场勘察了解,该处为商业用途,并未改变其原用途,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加建、扩建的违法行为。2、王子客栈搭建前台问题王子客栈位于汇展阁32层、33层以及35层,为深圳市大中华王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所有,于2004年开始对外营业。该客栈于2009年1月1日与汇展阁大厦现管理处(深圳新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展阁管理处)签订场地交换协议书,协议约定王子客栈将已租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左侧区域(面积:40㎡)交换管理处使用的汇展阁办公入口(一楼)右侧区域(面积40㎡),作为酒店前台经营场地使用,使用期限截止于王子客栈结束营业。协议签订后,王子客栈在汇展阁办公入口右侧区域设置前台作酒店经营使用。该前台由可拆卸柜式结构构成,未构成封闭空间。                                                                                                                                                                                                
- w" ?# \% X4 q- o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2Rank: 2

21
发表于 2019-3-12 09:21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扫黑除恶不扫汇展阁 管理混乱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20
发表于 2019-3-11 11:37 |只看该作者
一周又一周,政府办事效率高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19
发表于 2019-3-4 16:30 |只看该作者
都有十多天了,罗湖规土局你们调查的怎么样啊?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3Rank: 3Rank: 3

18
发表于 2019-2-25 16:56 |只看该作者
请问调查结果怎么样了?我每天都在一楼过,王子客栈前台没看到搬走啊,反而是整个一楼大堂差不多都围起来了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7Rank: 7Rank: 7Rank: 7

17
发表于 2019-2-21 09:1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转我局中队调查。
4 y  ~0 Z1 F4 C9 r/ l8 `* D9 Q! ]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Rank: 9Rank: 9Rank: 9

16
发表于 2019-2-20 17:3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7 S1 u6 N1 W3 b2 O; p0 ?我街道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
' b: Y! F4 w9 s9 y; o3 H感谢您对我街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7 l! W* P. F. u谢谢!
% A! H; p$ @. L) w, I7 R
) {7 M% c5 c7 E' \8 L6 a南湖街道办发言人
: r, C% m/ ^* G% {5 Q% f  j; V  @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快速回复主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